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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闵行区税务局为纳税人免费配送发票

2020-03-13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申领发票时,尽量选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业务,由专业的配送公司快递,以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次数,*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

 

u  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在防疫期间的推出的三项新举措:

1.        配送范围扩大:增加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M级的纳税人为服务适用对象,部分存在风险的纳税人除外。

2.        配送费用免单:由原先配送费用到付,调整为免费配送。

3.        专业配送地址维护:对增值税分级分类管理为一类I级的纳税人,可直接维护专业配送收货地址。非一类I级的纳税人,收货地址为实际经营地址,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登记模块”进行经营地址变更。

 

u  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操作指南

 

一、业务前提

1.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        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

3.        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

4.        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

5.        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

 

二、服务对象

纳税信用等级为ABCM且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部分存在风险的纳税人除外。

 

三、准予申请票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卷票)、通用定额发票。

 

四、操作步骤

(一)电子税务局操作

1.        网上申请发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使用栏中的发票领用(纸质发票)进入办理页面(也可通过上海税务APP、上海税务官方微信-便民办税-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城市服务-更多服务-税务大厅中办理)。 

选择专业配送按钮,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需要申领的发票,并根据页面信息填写正确的申领份数(本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申请单位为卷,每卷为100份。

2.        选择领票人,如需选择第二名领票人,请选择领票人B信息。若领票人信息带出不完整或错误请至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变更,并在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3.        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

4.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

5.        注意事项:

(1)     您可在登录后办税桌面右上方点击公司名称查看本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是否存在风险由系统自动扫描,您单位若符合专业配送条件可直接申请;若不符合,详情可洽主管税务机关。

(2)     配送地址和行政区划为税务登记中生产经营地址和行政区划,如需变更,请至“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登记模块进行变更。完成变更后,请按下图指示清理浏览器cookies,以此重新加载配送地址。


请确保配送地址和行政区划无误,否则会导致无法正常配送和后续发票网上申领。(对增值税分级分类管理为一类I级的纳税人可修改配送地址,具体以办理界面展示为准。)

(3)     可选择的领票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发票票种核定中购票人(如需调整领票人的,请至“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变更购票人)模块进行变更);同时为电子税务局中已维护的办税人员(手机号码通过验证),该办税人员登记的身份证件号码、名称与发票票种核定中领票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名称一致,且需要具有办理发票业务权限(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维护”——更改授权中勾选)。 

(4)     为确保您申领的发票正常接收,建议选择两名领票人,且证件号码均为*******居民身份证号码。

(5)     申请完成后,可在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进度。待办理状态为已出票待邮寄后,可打印专业配送收票单,并请按收票单上要求办理签收。签收后至开票软件下载电子数据。

第二步:预览提交

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三步: 申请成功

资料提交成功,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查看申请。若填写信息有误,若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该次申请。


2.        打印受票单和领票结果确认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选择完某条记录后,对当前状态为已出票待邮寄的,纳税人可点击该领票记录后的查看,点击下载收票单按钮打印专业配送收票单。配送收票单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在专业配送公司上门配送发票时请核对并签收发票后返回给物流公司。



 

注:对于配送收票单信息同纸质发票信息不一致的,纳税人可手动选择办结,凭物流公司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单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专业配送收票单、税控开票设备至办税服务厅处理。

对已物流信息自动对接的,配送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调整状态。

对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的,可在该界面查看原因。

 

(二)配送服务合作方及资费标准

目前发票专业配送服务合作方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EMS)。在防疫期间,发票配送将免费服务。

 

(三)开票软件下载数据(写盘)

 

核对配送发票信息一致完成物流签收手续、登录电子税务局对领票结果确认为“已办结(通过)”后,至开票软件下载数据。

 

1.        税控盘写盘操作

(1)     插入税控盘,打开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分票发”


             (2)     弹出网络发票分发窗口后直接点击 “查询”按钮,查出纳税人所有的未分发的及待分发的网络发票,同时查询税控盘中的发票库存信息。单击想要分发的发票,然后在“待分发发票信息”框中输入想分发的份数,不能超过剩余份数,分发份数不能为零;点击“分发”按钮进行分发操作。


(3)     写盘成功后,完成领购,即可进行开票


2.        金税盘写盘操作

(1)     插入金税盘,打开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发票管理/领用发票

(2)     选择购票日期,点击查询,根据查询结果,选择需要写盘的号码段,点击发票下载,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完成发票写盘。



对于卷票,需根据所领购的发票设置规格,错误的规格设置将导致发票打印格式错位,界面如下:

(3)     写盘成功后,完成领购,即可进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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