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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完成后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温馨提示

2020-04-09

公司注册完成后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温馨提示:

1、请下载查看《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确认填报的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可在受理后的当天办结相关涉税事项。收到手机短信息提示后,根据短信提醒信息进行办理,如需请前往办税服务厅的,提交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
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专用章;
4)需要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
5)需要申请*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6)需要开通电子申报服务和网上办税应用的,需提交“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
2、需要线下签订三方协议的,请打印已签订的《委托扣款协议书》,前往开户银行签订协议,然后在电子税务局中完成三方协议验证。
3、如果在电子税务局多次未办理成功的,请去大厅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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